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有限公司年产30吨金属镓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提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0吨金属镓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提产项目
******有限公司厂区内)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原50吨/年金属家生产装置中的吸附解析塔、蒸发器、过滤机、电解槽等基础设备、拆除原生产楼一层4台贫一贫二槽、4台贫一贫二泵,新增3台吸饱塔、3台解析塔、1台压滤机、1台漂洗塔。在兴安化工厂内新租2000㎡的一处空地(位于现有生产楼东南170m处),新建1座电解车间及附属槽罐区,建筑面积756.55㎡,将原生产楼四楼12组电解槽、12台电解循环槽、3台熔渣槽搬迁至该车间,同时新增2台压滤机、1台电解原液槽、1台电解尾液槽、1台污水槽等。1座精制车间(含成品库),建筑面积160㎡,将原生产楼四层5台粗镓釜、5台精镓釜、2台洗镓槽搬迁至该车间、1座建筑面积88㎡硫化钠库房和1座建筑面积135㎡配电室。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4月0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段工 ******
作者(150****2030,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3-05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