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楚良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黄陂区前川街武汉市轨道交通总部大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雨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前川街香域华府13幢1,3层11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联系人 | 邹工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黄陂大道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人 | 胡小京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百锦街230号 |
备注 |